網紅火鍋店老板被判7年賠440多萬!后廚真相讓網友憤怒了…
昨天,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引發廣大網友關注。
店老板雷某一審獲刑7年,并判決其支付公益訴訟賠償金440多萬元,原因就是使用“地溝油”!
不忍直視!網紅火鍋店竟是
自制地溝油作坊!
- 這家火鍋店,到底背著顧客干了什么?
2014年10月,雷某在樂山市犍為縣城開了一家名為古今天下的火鍋店,成為人氣爆棚的網紅店鋪。而后,為攫取暴利,雷某指使李某甲、李某乙收集客人食用后的“地溝油”。
- 火鍋店使用地溝油的行為是如何被發現的?
2019年1月30日,犍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對犍為縣玉津鎮濱江路一帶的餐飲店進行巡查。巡查中,執法人員對“古今天下”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時,在該店的后廚里發現了一絲端倪。
執法人員說,檢查該火鍋店庫房時發現,位于庫房旁的走廊過道邊有3個25公斤裝的塑料桶,但是這些桶沒有任何標簽標識。當執法人員在對餐廚垃圾調查時發現,從2018年10月份起至2019年1月29日,這期間該火鍋店只賣出了200斤廢棄油脂,而其余油脂去向不明。
在執法人員的反復搜證排查下,火鍋店負責人終于承認,銷售所用的包裝好的一次性鍋底油,其真正來源就是店內回收的餐廚垃圾。餐廚垃圾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出廢棄油脂,又按照1: 4的比例,再加入辣椒、花椒等進行熬制供顧客食用。
- 這家火鍋店,到底用了多少地溝油?
2019年1月,該店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查獲,當場搗毀制作“地溝油”的窩點,現場收繳大量含“地溝油”的火鍋底料,涉嫌嚴重違法犯罪。
一審店老板獲刑7年,被判賠440多萬元
網友:就該重罰!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雷某、李某甲、李某乙收集廢棄油脂加料熬制火鍋底油銷售給顧客食用,生產銷售時間長、數量大,生產銷售金額達46.2542萬元,屬于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物質,有其他嚴重情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雷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李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判處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雷某、李某甲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李某乙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對此判決,網友表示:
“食品安全無小事!”
什么是地溝油?
地溝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類劣質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復使用的炸油等。地溝油最大來源為城市大型飯店下水道的隔油池。除了惡心嘔吐、消化不良、腹痛腹瀉等反應外,長期食用可能會引發癌癥,對人體的危害極大。
具體來說,在煉制“地溝油”的過程中,動植物油經污染后發生酸敗、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學變化,產生對人體有重毒性的物質;而制作過程也注定了它的不衛生,大量細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達人的腸道,輕者會引發人們腹瀉,重者則會引起人們惡心、嘔吐等一系列腸胃疾病。
此外,所有“地溝油”都會含鉛量嚴重超標,食用則會引起劇烈腹絞痛、貧血、中毒性肝病等癥狀。而潲水油中含有的黃曲霉素、苯并芘,甚至可以導致胃癌、腸癌、腎癌及乳腺、卵巢、小腸等部位癌腫。
如何鑒別 地溝油 ?
根據經驗,食用植物油一般通過看、聞、嘗、聽、問五個方面來判斷。
- 看: 純凈的植物油呈無色色澤、高透明度且無雜質;
- 聞: 在手掌上滴一兩滴油,雙手合攏摩擦,不產生異味則是純凈植物油;
- 嘗: 口感帶酸味的油是不合格產品,有焦苦味的油已發生酸敗,有異味的油可能是“地溝油”。
- 聽: 取油層底部的油一兩滴,涂在易燃的紙片上,燃燒正常無響聲的是合格產品;而有“噼叭”爆炸聲表明含水、摻假。
- 問: 問商家的進貨渠道,必要時索要進貨發票或查看當地食品衛生監督部門抽樣檢測報告。
如果發現有“地溝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可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門舉報,以切實維護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用消費者健康
換取一己私利
該罰!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綜合微峨眉、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網友評論等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綜合微峨眉、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網友評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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