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戀男友工資主動上繳,但是說到結婚他卻提了三個條件…
姐妹們能夠接受先領證,可能一兩年后再辦婚禮嗎?
19樓網友@示申S言舌
以下三個我只能選其二:1、掌握經濟大權;2、買房加我的名字,就去領結婚證;3、領證就辦婚禮。 買房并且加了我的名字,我還不和他領證就說不過去了。任何一個父母都不會同意自己的兒子工資在沒結婚的女朋友那里,并且房子還寫上了她的名字。 領證后一兩年才能辦婚禮。 我覺得領證就應該辦婚禮,最多就是拖到年底,親戚都在,那個時候辦婚禮。我真的不能接受一兩年后補辦婚禮的想法,我就是想穿婚紗啊,還有拍婚紗照。 既要掌握經濟大權,又要房子加我的名字,領了證還要馬上就辦婚禮,對他而言,太不公平。他說的也有道理,性別互換,我的要求確實有點過分了。并與網友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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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APP
網友評論
樓主還是想要一個形式吧。婚禮不過就是一個形式,給別人看的。對自己來說,領證買房,裝修房子,入住,才是兩個人成為一家的表現。哪怕領了證辦了婚禮,到時候住哪里?毛坯?還是各住各家?還是租房?確實,說到底兩個人統一就行。身邊各種形式的夫妻都有。
3個不矛盾啊,都可以辦到啊。正常是先領證后定好酒店,半年之內辦酒席,可以不從新房走。婚后一起還房貸房子加女方名字。至于經濟大權給誰,我覺得就是雙方自己商量的結果,也不是誰占了誰便宜,管經濟好的一方管理即可。如果雙方都想管,那就各管各的,在設立一個家庭賬戶,每個月雙方約定存入多少,房貸等共同開始從家庭賬戶里支取。
男友不急著辦婚禮是為了什么?如果是因為經濟緊張要裝修,婚禮花費大,晚一年兩年也沒關系,領證只要家里人知道可以暫時不告訴外人啊。或者你錢拿出來一起辦,好好商量吧,別弄的不愉快,有事解決不要鬧矛盾。
只能說矯情,我作為女的,這三個我都不在乎,老公人好對我好,公婆好相處才是真的。為什么一定要掌握經濟大權,管好自己的錢就行了啊。也無所謂買房是否加名字,領證也沒必要馬上辦婚禮,杭州好的酒店得提前一年訂的,我就是領證快一年才辦婚禮的。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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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蘇
-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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