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公園命案死者身份成謎,11年后發現他死后3個月還能賣房
這起命案過去11年了,但死者身份一直成謎,這11年里,從沒有人到公安機關報案過。
直到今年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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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涼亭綠化帶有人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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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5日早晨6點,紹興新昌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在新昌縣七星街道五馬園公園晨練的人發現,公園涼亭附近綠化帶內有個男人躺著。
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躺著的男人已經死亡,頭部血肉模糊。經法醫勘查,該男子死亡時間為前一天夜里,是被人用鈍器砸死的。
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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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里無人來認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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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警方來說,知道死者身份,意味著向真相跨進了一步。
但警方在案發現場都反反復復看了無數遍,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甚至根據死者的衣著特征趕赴廣東、江蘇、寧波、湖州等地走訪調查,卻依然一無所獲。
據辦案民警說,他們當時在全省失蹤人口系統查詢,也沒有發現有與死者特征相似的尋人啟事。
令人意外的是,這十多年來,從來竟然無人來認尸,而且民警每年都到失蹤人員信息庫內查詢,也沒有發現與死者相似的記錄。
死者失蹤的十多年時間里,從沒有人到公安機關報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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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是個孤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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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多年里,新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民警換了好幾撥,每年都會有疑似的線索,但是民警興沖沖的調查之后,卻是一個個失望的結果。
直到今年1月,在新型偵查技術手段的支持下,民警修復了死者的面部,通過大數據比對,在全省范圍內找出了23名高度相像的人員信息。
一步步排查后,最終發現寧波奉化人江某的情況最為相似,警方還發現,江某在2009年10月后便無任何活動信息,當時年紀50多歲。
新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朱中平說:“因為一直沒有人報案,我們只好通過采集死者直系親屬血樣,進行DNA比對,最終確認,死者正是江某。”
與此同時,專案組民警多次趕赴奉化,著手調查江某的情況。江某生前是個孤獨的人。他以前扎掃把來賣,后來也不做了,靠打零工為生。
江某去世前一年,法院判決離異,孩子歸前妻。隨后,他把一套原本一家居住的房子賣了,把一半錢給了前妻,然后自己拿著一半錢又買了一套30來平米的小房子。
江某平時人很內向,也不怎么社交,以前去的最多、打交道的是家門口小店老板,因為他平時喜歡喝酒,經常去小店買啤酒喝。后來因為搬家,也不再去小店了。
江某還有個哥哥,但哥哥住在偏僻的鄉下,平時來往也就限于過年時江某回老家走親戚。所以這些年,江某沒來,哥哥也沒什么反應,還以為弟弟不高興來鄉下。
江某和前妻離異后,雙方也沒什么來往,所以江某失蹤多年,也沒引起他們的注意。生前,他只有一個經常來往的酒友,姓袁,也是奉化當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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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死人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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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大量摸排工作,有了重大發現。民警發現, 江某竟然涉及到去年一宗與袁某的訴訟案。可是明明江某已經去世11年了!
從法院的調查筆錄中,袁某竟然還陳述說自己和江某簽訂了房屋的買賣協議后,袁某當場支付江某15萬元購房款,之后江某和一女子私奔了……
這是怎么回事?難道死人會“說話”?
朱中平說:“我們發現袁某提供的有江某簽字的房屋買賣協議的簽訂時間是2010年1月18日,那時江某已經遇害三個月了,所以我們懷疑這份協議是假的。”
新昌縣公安局通過司法鑒定,確定了袁某的房屋買賣協議上江某的簽字是江某所寫,但是時間卻對不上,也就是說袁某拿著江某生前簽的字跡,偽造了這份房屋買賣協議。
警方還發現,在江某遇害后三個月,袁某就將江某的房產作為了自己兒子的婚房。
袁某為什么要偽造這份虛假的房屋買賣協議,并提起訴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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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合同把死者房子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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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警方在3月19日晚,抓獲袁某。
袁某交代,11年前,2009年10月14日晚,他和江某一起去新昌,兩人喝過酒后,到了案發公園,兩人起了爭執,他用石塊打江某,江某被打倒在地……隨后他就逃回了奉化。
后來,他干脆住進了江某的房子,后來兒子結婚,他把它作為兒子婚房用。去年他聽說房子要拆遷,30來平米的房子拆遷款有50多萬元,他想拿到這筆錢。
可是2014年,這處房產已被列為危房。危房拆除,是沒有拆遷款的,所以他想到了偽造房產買賣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為了偽造合同,他還找來朋友幫忙做“證人”,法院根據袁某舉證,確認這份合同有效……此人也已經被警方抓獲。
目前,此案已移送當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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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開了上百家這種店,提前兩周預約還要加場到天亮,里面吵架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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