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加大對原料藥壟斷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
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加大藥品價格監管和執法力度方面,《意見》要求,加大對原料藥壟斷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以最嚴的標準依法查處原料藥和制劑領域壟斷、價格違法等行為,堅持從重從快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處置相關責任人,形成有效震懾。
《意見》提出,加強藥品價格異常情況監測預警。省級醫療保障部門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定期監測藥品采購價格變化情況,對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及時了解情況并提示預警,同時報告省級聯動機制牽頭單位。國家醫保局整理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地方提示預警重點監測品種信息,預警藥品價格異常波動情況,向市場監管等部門提供價格調查線索和基礎數據,同時報告國家聯動機制牽頭單位。
《意見》要求,強化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對于存在價格上漲幅度或頻次異常、區域間價格差異較大、配送情況嚴重不良或連續多次預警等情況的藥品,綜合運用監測預警、成本調查、函詢約談、信息披露、暫停掛網等措施,堅決予以約束。完善藥品價格成本調查工作機制,國家和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實施或委托實施成本調查。依托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建立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制度,對藥品供應主體的價格和供應行為開展信用評價,并實施相應的激勵懲戒措施。
《意見》還要求,加大對原料藥壟斷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建立市場監管、公安、稅務、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協同聯動工作機制,開展多部門聯合整治,整治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以最嚴的標準依法查處原料藥和制劑領域壟斷、價格違法等行為,堅持從重從快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處置相關責任人,形成有效震懾。
《意見》明確,分類妥善處理一些藥品價格過快上漲問題。對漲價不合理且違法的,依法依規實施處罰;對漲價不合理但尚不構成違法的,約談敦促企業主動糾正,必要時采取公開曝光、中止掛網、失信懲戒等措施。力爭2019年12月底前,敦促一批企業主動糾正失當價格行為,暫停一批非正常漲價藥品的掛網采購資格,懲戒一批涉嫌價格違法、欺詐騙保或嚴重失信的企業,曝光一批非正常漲價和壟斷典型案例,使藥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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