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為啥媽媽名字要寫在爸爸前面?背后原因太暖心
執筆:明珠
編輯:劉穎娟
定稿:蘇子后
新生兒出生證明是寶寶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第一張‘身份證明’,細心的媽媽會發現自己的名字寫在孩子爸爸的前面,這是為什么呢?不少寶爸還吐槽出生醫學證明為什么必須要媽媽認可才能拿呢?今天一一給大家講透。
出生醫學證明是什么
一般來說,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最好是寶寶出生后的3個月之內。
部分地區可能要求 一個月之內就要辦理。一旦超過辦理的最晚期限,則需要出具親子鑒定報告才能予以辦理,而親子鑒定花費時間長、價格貴,為此建議在規定時間內抓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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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情況下, 辦理醫學出生證明的地點是在寶寶出生的醫院。
辦理時需要自行填寫一些內容,比如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等。
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 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隨后在寶寶出生的3個月內到生產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此時務必仔細檢查寶寶的名字和相關信息,并且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因為一經打印就很難再更改, 而且這是新生兒有效的法律憑證,是寶寶上戶口時一定要出示的證明。
為啥媽媽名字寫在爸爸前面?
具體原因如下:
女性承擔著懷孕生子的重任,國家出于對女性權益的保障,為了保護母親生育撫養的權利,將媽媽的名字放置在前,以此凸顯女性的偉大和不可替代的地位。
都說女人生孩子相當于過鬼門關,寶寶的生命是媽媽經歷十月懷胎的艱辛拿命換來的,出于人道主義的關懷,媽媽應該具備寶寶名字的主導權,理所應當排在爸爸前面。
為什么只有寶媽本人或者授權委托書領取才行?
不少男性去辦理領取新生兒出生證明時都吃了閉門羹,內心疑惑不解:“明明自己是孩子的父親,為什么不能領取呢?”
1、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
根據《婦女兒童保健法以及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為了能夠合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為此規定 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必須由其母親領取。如果領證人不是新生兒的母親,則 必須提供她親自簽字的委托書、孩子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戶口本,以及知道寶寶的名字才能領取。
2、避免被人冒領
如果孩子的爸爸和媽媽并沒結婚,但是寶寶父親來惡意搶奪孩子的撫養權,或者某些不法分子惡意冒領孩子進行拐賣等情況,為了避免出現醫鬧事故,必須要由媽媽來領取寶寶的醫學證明,并且以媽媽的要求為主導來決定寶寶的歸屬權。
除了出生醫學證明,在寶寶出生后,家長們一定要盡早辦理如下這兩種證。
新生兒需要盡早辦理的兩種證件
1、免疫預防接種證
免疫預防接種證是兒童預防接種的記錄憑證,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每個兒童都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建證并接受預防接種。相關要求學校在辦理入托和入學手續的時候是需要檢查預防接種證的。
辦理流程:準媽媽在孕期就可以去社區醫院保健科登記,領取保健健康檔案,在寶寶出生后,醫院會在檔案上面填寫嬰兒的相關信息。出院以后,父母可以攜帶健康檔案和卡介苗以及乙肝疫苗等相關的檢查證明、寶寶出生證、爸爸媽媽身份證、到居住的社區醫院保健科辦理登記,領取免疫接種證。
2、戶口簿
上戶口對寶寶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建議越早辦理越好。首先要選擇媽媽或者爸爸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選擇戶口的類別,給孩子上戶口。
準備好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醫院的相關的住院證明和相關的檢查證明一并帶齊,即可辦理。對于出國人員在國外生育的子女,回國后要攜帶國外子女出生證明,回國護照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后直接辦理入戶即可, 一般建議在寶寶出生后的一個月內辦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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