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男子遭遇討薪難 打了欠條的工資要不回來
工資欠條
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 金奉乾
盡管人社部三令五申要求根治欠薪,清償拖欠工資,切實回應合理訴求,但仍有部分企業(yè)以各種理由拖欠員工薪酬。12月12日至17日,家住蘭州市永登縣連城鎮(zhèn)的張先生向新甘肅·每日甘肅網反映了他兩年多來艱難的討薪經歷。
投訴:打了欠條的工資要不回來
張先生說,2017年7月1日,他與甘肅宇鴻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鴻公司”)簽訂了3年固定期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如宇鴻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須給張先生支付違約金,數(shù)額為兩個月固定月工資。
“沒想到,從我到宇鴻公司上班起,就沒有領到一分錢工資,他們給其他員工發(fā)了工資,但沒給我發(fā)工資。”張先生清楚地記得,2017年10月15日晚,宇鴻公司負責人張宇靖以公司經營效益不佳為由,口頭告知張先生要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給張先生寫了一張6萬元的工資欠條。
據張先生介紹,截至2017年10月15日,他上班共計3個月零15天,按照合同約定,宇鴻公司應支付他工資8.05萬元,但張宇靖寫的工資欠條上僅為6萬元。此后,他多次向張宇靖討要個人工資,對方總是借故推諉,或者不接電話。無奈之下,他向有關部門投訴。經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甘肅省人社廳勞動保障監(jiān)察局、白銀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等執(zhí)法機關多次協(xié)調督促,宇鴻公司負責人張宇靖多次答應支付拖欠張先生的工資,并寫了書面《支付承諾書》。
“在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和白銀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多次督促下,張宇靖只給我付了7000元工資,余下的5.3萬元始終未按承諾支付,他將在勞動監(jiān)察大隊所寫的支付承諾書視為廢紙,視法規(guī)為兒戲。”張先生說,兩年多來,為了討回工資,他四處奔波,食宿、車費等已經花去2萬多元。
《支付承諾書》
公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列入“黑名單”
記者了解到,在2018年12月甘肅省人社廳發(fā)布的《2018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公告》上,甘肅宇鴻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作為第一個案例被通報。公告顯示,2018年8月30日,張先生向白銀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反映宇鴻公司拖欠其工資。經調查核實,宇鴻公司共拖欠張先生5.5萬元工資。2018年9月3日經白銀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協(xié)調,宇鴻公司執(zhí)行董事張宇靖承諾分三批支付剩余工資5.5萬元,到期后仍未支付。依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2018年9月21日,白銀市人社局向宇鴻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宇鴻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前向張先生支付工資5.5萬元(張宇靖簽收)。2018年10月10日,張宇靖只支付了2000元,至今仍有5.3萬元未支付。白銀市人社局于2018年11月15日將宇鴻公司執(zhí)行董事張宇靖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向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移送。2018年11月15日,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已受理。
回應:公司確實沒有錢了
12月12日,記者聯(lián)系到了在新疆打工的張宇靖,他在電話中說:“現(xiàn)在公司出了很大問題,已經到了破產的邊緣,我現(xiàn)在為了生計在新疆打工。我能給他7000元,根據勞動仲裁委裁決,公司能給他5萬多元,說實話已經盡力了。公司的賬戶都被查封了,公司欠了好多人的錢,欠材料供應商的錢,欠親戚朋友的錢,這都是良心債,一輩子都還不清。現(xiàn)在確實沒有錢了,公司沒有任何能力了,就是想解決也解決不了了。”
此外,張宇靖還表示,當初認為張先生是個人才,當時公司高薪聘請他就是為了管理好公司,但在實際工作中,他并未發(fā)揮作用,且在公司上班期間生病請假,實際上班只有1個多月。
“他說自己有一級建造師證,但證書沒有拿來。只會嘴上說,啥工作都沒有干,啥效益都沒有帶來,我們才把他解雇了,他還拿走了公司一臺高配置的筆記本電腦。”張宇靖說。
合同約定事項
勞動監(jiān)察:調齊資料后積極向公安部門移交
據了解,2018年10月22日,張先生向白銀區(qū)勞動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要求宇鴻公司支付未打欠條部分拖欠工資及勞動合同違約金。經申訴后,2018年11月20日,白銀區(qū)勞動仲裁委下發(fā)([2018]145號)仲裁裁決書,裁決宇鴻公司在裁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向張先生支付勞動合同違約金4.6萬元,未打欠條拖欠工資2.05萬元。后來,在張先生做出讓步的情況下,宇鴻公司已支付合同違約金和未打欠條部分工資共計5.6萬元。
12月16日下午,白銀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負責人武文在電話中表示,張先生投訴宇鴻公司拖欠其工資的事情,白銀勞動監(jiān)察部門確實進行了調查處理,今年4月份,宇鴻公司付給張先生5.6萬元,與張先生到白銀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的投訴沒有任何關系。“我們把勞動仲裁委裁決給張先生的5.6萬元和張先生討要拖欠工資弄成一回事了,白銀區(qū)勞動仲裁委的仲裁裁決書我們沒有看過,我們不了解這個情況,我們已經要求張先生把裁決書給我們寄過來。上周,我們已和白銀市、白銀區(qū)檢察院溝通過了,等調齊資料后積極向公安部門移交。如果公安部門不立案,我們將提請檢察部門監(jiān)督。”
白銀區(qū)勞動仲裁委下發(fā)的仲裁裁決書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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