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商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校概況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是以財經商貿類專業為主,具有獨立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學校位于渝西區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區,北倚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茶山竹海風景區”。學校依山傍水,環境優美,占地700余畝,建筑面積17萬多平方米,建有多媒體教學大樓、實訓大樓、圖書館、學術報告廳、田徑運動場等,教學、辦公、生活等設施設備齊全。學校現有學生9500多人,教職工400多人(其中高級職稱、高學歷人才200多人),設有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學院、會計學院、經濟貿易學院、應用技術學院、商務大數據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7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27個,面向全國1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學60余年來,先后為社會培養了4萬余名財經商貿技能型專門人才。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6 名。(崗位具體情況詳見附件《崗位情況表》)。
四、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自愿在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服務5年以上;
6.符合《崗位情況表》列出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區縣基層單位/機構工作,未有效履約、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公費培養畢業生;未滿服務期或未解除協議的選派大學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資格現場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未滿36歲,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類推。具有相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歲。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因學歷層次不同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學校審核認定同意后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學校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五)工作經歷有關事項。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委監督指導下,實施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一)報名。
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下載《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及《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連同本人詳盡簡歷,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寄至學校人事處郵箱cqcjxy_renshichu@126.com。報名郵件以“2019年公招+招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報名時間為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現場資格復審。
學校按招聘崗位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復審,必須由報名者本人參加資格復審。現場復審時間為7月1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學校人事處網站通知為準。
復審材料:①報名表1份;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學歷學位(含前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以及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的學籍驗證報告及學校蓋鮮章的就業推薦表1份;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④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誠信)報考事項(蓋單位鮮章),已取得學歷學位證但未就業人員現場簽訂誠信報考承諾書;⑤招聘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證明材料(如:有要求中共黨員的崗位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證明材料,有要求工作經歷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養老保險、合同、工作證明等佐證],有相應職稱、職業資格、外語等級要求的崗位須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兩張一寸彩色證件照。
各招聘崗位按照1:2的開考比例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崗位或學校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放寬開考比例。遞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學校急需緊缺人才:
(1)2017年9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聯合公布的“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不含自定)畢業;(2)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的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簡稱“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A”及以上的學科畢業;(3)QS發布的2019年世界大學前100位高校畢業;(4)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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