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報三起典型違法案件
山西“百日清零”專項行動開展不足半月,就以雷霆之勢對各類違法排污單位和違法排污行為猛擊一掌。7月13日,“百日清零”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對三起典型違法案件進行通報。
案例一:曲沃縣福瑞鑫污水處理廠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法人、生產廠長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12日中午,“百日清零”專項行動駐臨汾檢查組發現,曲沃縣福瑞鑫污水處理廠污泥壓濾車間擅自停用,將大量未經處理的高含泥量污水通過泵管輸送至廠區北側圍墻外,并擅自堆砌100m×100m×3m左右的圍堰進行存儲,形成滲坑排放;滲坑外有兩處大面積干化污泥隨意堆放,侵占土地約2000平方米。以上行為構成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針對該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當日,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依法做出罰款1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曲沃縣公安局依法對企業法人代表、生產廠長行政拘留,后續查處整改工作正在進行中。
案例二:河津市中洋能源有限公司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主要負責人被依法拘留
7月10日,“百日清零”專項行動駐運城檢查組對中洋能源有限公司突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熄焦廢水、煤氣水封水未經生化處理,直接用于熄焦;煤氣脫硫設備長期不正常運行,導致部分荒煤氣直接排放。以上行為構成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7月11日,運城市生態環境局河津分局依法對中洋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勘察取證,并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將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案例三:河津市曙光集團百底焦化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污染環境罪被立案偵查
7月6日,“百日清零”專項行動駐運城檢查組在曙光集團百底焦化廠區內檢查發現該企業涉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現場挖掘出約3噸左右廢油渣(帶土),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列明的危險廢物。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和“兩高”環境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二項和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該企業非法處置危險廢物行為已涉嫌污染環境罪。
7月8日,山西省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到現場取樣鑒定。目前,駐運城檢查組已責成運城市生態環境局河津分局將此案移送至河津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案件正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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