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地方“減負”,督察組怎么減?
“今天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只有一個熟悉情況的人帶路。”中央第一生態環保督察組成員告訴記者。記者跟隨督察組成員幾次外出現場發現,每次都只有一到兩位地方人員陪同檢查。
對督察組來說,這是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以下簡稱《紀律規定》)的具體行動。在進駐的前一天,全體督察組成員就要學習領會相關精神,并接受被督察對象和社會共同監督。
新修訂的《紀律規定》增加了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并進一步細化陪同接待等方面內容,包括嚴禁督察搞形式、走過場,嚴禁被督察地方搞層層陪同等。
相對應的,中央第一生態環保督察組嚴格控制外出陪同的地方人員人數。此外,一旦涉及調閱地方資料和部門走訪的情況,督察組格外強調要精準、聚焦,切實減少被督察對象不必要的工作量。
能從簡的一律從簡、能簡化的一律簡化,這也是為了貫徹落實“基層減負”這一黨中央重要決策部署。在中辦發出的《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將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
隨著8個督察組全部進駐完畢,一些較早進駐的組別,距離下沉督察的日子也越來越近。這一階段,督察組需要更加頻繁地去現場進行踩點取證,因此,中央第一生態環保督察組內部將更加強調嚴守《紀律規定》,做到輕車簡從,不向被督察對象提與工作無關的要求等。
本輪督察還秉承實事求是的精神,對擔當盡責,但因客觀原因、歷史原因或難以預見因素,導致未完成工作任務的人員實行容錯,同時禁止亂問責、濫問責、簡單化問責等行為。
這進一步減輕了被督察對象的思想負擔,鼓勵地方正視問題,并把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當成共同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督察組同志一起努力,協同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在更加人性化、規范化的同時,督察組表示,將堅決查處生態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和不擔當、不碰硬問題,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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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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