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嚴禁消費貸用于購房
7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結構調整優化座談會。會議表示,房地產行業占用信貸資源依然較多,要合理控制房地產貸款投放,嚴禁消費貸款用于購房。
用消費貸來充當購房首付款已是公開的秘密。在水木社區房地產論壇,有多個中介發布信息稱,可以通過消費貸為購房人提供二至三成首付,以規避目前的房貸政策限制。
監管部門顯然也注意到消費貸違規的問題,并開出了不少罰單。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6月和7月,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已開出上十張與個人消費貸款被違規挪用或因消費貸貸后管理不足有關的罰單。
6月4日,浙江銀保監局連發3份行政處罰單,直指南京銀行杭州分行的多項消費貸業務違規行為。罰單顯示,南京銀行杭州分行存在“員工行為管理不審慎、個別員工參與違規資金行為;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買股票;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于投資私募基金;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國內信用證業務”等五項違規行為。浙江銀保監局據此對南京銀行杭州分行罰款170萬元,對兩名違規員工分別予以警告處罰。
6月6日,江蘇南通銀保監分局公布一則處罰信息:上海銀行南通分行因存在個人消費貸款用途管控不嚴等問題,被處罰款30萬元。
7月22日,云南銀保監局開出了4張罰單,其中工行、浦發和興業3家銀行,因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市以及對貸款用途審查監控不力等違規行為被處罰,合計被罰沒330余萬元。
7月26日,青島銀保監局對民生銀行青島分行的處罰單顯示,以貸轉存、虛存虛貸和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沒收違法所得434023.96元,罰款100萬元,罰沒合計1434023.96元。同一天,民生銀行青島金水路支行因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責被處罰款50萬元。
某銀行個人信貸部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禁止消費貸資金流入投資領域,一直是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其中股市和房地產是兩大禁區。銀行因為對消費貸資金監控不到位而被罰的情況非常多見。
根據銀保監會的罰單,貸前審核不盡職、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蹤消費貸資金的使用,是造成消費貸資金挪用的一大原因。
不過,在監管部門的嚴格處罰下,銀行也在開始收緊消費貸。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多家銀行已經提高了消費貸的準入門檻,貸款利率也有所提高。同時,銀行對消費貸的用途、消費范圍也有明確的限制。
某國有大行的信貸經理在回應記者的咨詢時強調,貸款不能用于購房付首付以及投資,且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及合同,有些消費貸甚至是指定的消費合作商才可以。這位經理建議,如果消費者需要資金,最好辦理信用卡分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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