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市場準入推動環境質量改善
9月16日,為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明確建立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出比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更加嚴格的要求,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產業和低端制造業發展。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既是當前應對國際復雜局勢、實施經濟轉型升級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也是未來30年實現高水平保護、建設美麗中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任務。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都應學習、借鑒海南省的做法,主動參與、積極促成地方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制定出臺工作,因地制宜提出本地區、本流域的產業發展禁止類和限制類負面清單建議意見,積極穩妥地淘汰、壓縮現有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從源頭治本的角度大幅降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和強度,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在參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制定工作時,除對產業準入和結構提出嚴格的限制措施外,還應嚴格管控開發建設的空間布局,依法依規嚴格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生態核心區、飲用水水源地附近、文教居住區周邊等環境敏感區域進行開發建設,嚴防出現新的污染圍城、污染擾民、環境風險和生態破壞。此外,對歷史遺留的因規劃布局不當產生的環境問題、生態破壞和擾民糾紛,應根據國土利用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以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具體要求,有計劃地實施企業搬遷或關停工作,為逐步優化城鄉空間布局、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留出更大的回旋余地。
在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同時,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還要根據國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和地方既有的資源、配套等比較優勢,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主動為地方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助手,積極協助當地發改、工信、招商等部門,制定出臺市場準入的鼓勵清單,明確鼓勵發展的產業目錄、規劃布局和扶持政策,加大“放”的力度,優化“管”的方式,提升“服”的實效,精準“治”的舉措,強化責任擔當,全力提升生態環境管理服務水平,為當地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實現經濟、社會、環境三個效益的有機統一保駕護航。(但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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