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九臺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肖志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長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吉林省紀委監委指定白山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九臺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區總工會主席肖志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志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肖志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觀念全無,大搞權錢交易,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長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肖志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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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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