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的房子拍出兩億多,拍賣押金就750萬,然而她后悔了
2019年11月26日,本院在執行何某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佛山市順德區裕隆紙品有限公司(下稱裕隆紙品公司)、黃某、何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過程中,將被執行人裕隆紙品公司位于順德區勒流街道龍眼村委會工業區龍良路43號的房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進行公開拍賣,競買人盧某以2.2522億元的價格競買成功,但其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納拍賣尾款,構成悔拍。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何某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裕隆紙品公司、黃某、何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1日立案。執行過程中,本院輪候查封了被執行人裕隆紙品公司名下位于順德區勒流街道龍眼村委會工業區龍良路43號的房產,2019年3月28日,該房產轉為本院正式查封,本院隨即依法開展評估拍賣工作,經委托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該房產價值約為5416.4萬元。2019年11月26日,本院依法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以3792萬元為起拍價對上述房產進行公開拍賣,共有14人報名競拍,競買人盧某于當晚20時14分第六輪競價中點擊加價1869次,直接從第五輪競價的3832萬元加價到2.2522億元,較評估價5416.4萬元高出1.71億元,競買到上述房產。根據拍賣公告,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于2019年12月7日前將剩余價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賬戶,但盧某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納剩余價款。
本院對該拍賣房產的競買風險、競價規則、支付拍賣款期限等事宜,在司法拍賣網頁均通過拍賣公告進行了明確提示。本院認為,盧某在知曉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和規則情況下,沒有真實購買意愿而明顯惡意加價,在競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賣余款,其行為嚴重干擾了司法拍賣秩序,對法院正常處置被執行人財產造成妨礙,情節嚴重。
2019年12月11日,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決定對盧某罰款10萬元、司法拘留15日。同日,本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將上述房產重新拍賣,盧某不得參加競買;盧某交納的保證金750萬元不予退還。12月13日,本院對盧某依法實施拘留并交公安機關看管;盧某若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內繳交罰款,本院還將依法對其強制執行。
案件有關情況本院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來源:順德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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