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村鎮銀行要堅守支農支小市場定位
本報記者 張 歆
12月26日,《證券日報》記者從銀保監會了解到,為推進村鎮銀行更好地堅守支農支小市場定位、專注信貸主業,切實增強服務鄉村振興戰略能力,銀保監會于近日發布了《關于推進村鎮銀行堅守定位 提升服務鄉村振興戰略能力的通知》(簡稱《通知》)。
村鎮銀行是我國縣域地區重要的法人銀行機構。自2006年啟動培育試點工作以來,經過13年的培育發展,目前村鎮銀行已成為機構數量最多、單體規模最小、服務客戶最基層、支農支小特色最突出的“微小銀行”,在豐富金融機構體系、助力金融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一是完善了我國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金融組織體系,激活了農村金融市場;二是專注信貸主業,貸款主要投向縣域農戶和小微企業;三是整體經營穩健,風險水平總體可控;四是主發起行在集約化管理和服務方面作用發揮明顯,為單體村鎮銀行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在培育發展過程中,少數村鎮銀行受各種因素影響,在經營發展中出現了偏離支農支小市場定位的傾向。
銀保監會聚焦村鎮銀行培育發展進程中出現的這些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制定出臺了《通知》。《通知》指出,支農支小是村鎮銀行的培育目標和市場定位。《通知》要求,村鎮銀行必須始終堅持扎根縣域,專注信貸主業,有效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適配性和能力,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點的治理機制,扎實做好風險防控與處置。此外,《通知》還要求要積極有效推動主發起行履職,以及優化村鎮銀行培育發展等。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強化對堅守定位的監管激勵約束。對支農支小定位出現偏離的機構,屬地監管部門要及時進行監管約談和通報提示,督促限期整改;出現重大風險、定位嚴重偏離的機構,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取限制市場準入、暫停相關業務、責令調整高管人員等監管措施。對監測指標達標情況良好的機構,在市場準入和業務發展上優先支持。對于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堅守定位總體良好的主發起行,優先支持其后續設立村鎮銀行;符合條件的,優先支持其組建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和“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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