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網絡信息污染治理刻不容緩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在網絡信息內容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立法,系統回應了當前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市場所面臨的問題,全面規定了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服務平臺、使用者以及網絡行業組織等主體應當遵守的管理要求。
一位作家說過,“毀掉我們的,不是我們憎恨的東西,恰恰是我們熱愛的東西。”在某種意義上說,網絡也有這種危險。無遠弗屆的網絡是我們熱愛的東西,給我們帶來巨大的便利,也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然而,網絡這把雙刃劍有時也讓人頭痛不已,網絡信息污染就是大問題。
打開微信朋友圈,各式各樣的“雞湯文”“養生帖”刷屏,嘩眾取寵的標題、拼拼湊湊的內容、真假難辨的信息、巧妙植入的廣告,讓人不勝其煩;點開一些導航主頁,幾乎沒有一條正經標題,什么消息都與廣告混搭,配以毫無關聯的低俗配圖,讓人不忍直視;進入某些網站,各類廣告彈窗就像“牛皮癬”,不時跳出來霸屏,有時還不容易關閉,讓人怒火中燒。有的網站有意傳播欺詐、迷信、暴力、色情等信息,操縱輿論、妖言惑眾,踐踏社會底線;有的網站利用自媒體賬號惡意營銷,大搞“黑公關”,敲詐勒索,侵害企業或個人的合法權益,挑戰法律底線;有的網絡肆意抄襲侵權,大肆洗稿圈粉,構建虛假流量,破壞傳播秩序。
以網絡謠言為例,幾乎每一起重大社會新聞發生之后,總有謠言流出,混淆視聽、擾亂秩序,且幾乎都是在網絡中傳播。近期,就有一些關于“武漢病毒性肺炎”的不實信息在網絡流傳,武漢公安部門對此進行了調查,并對造謠者依法進行了處理。好奇也罷,追求流量也罷,不論出于何種目的,虛假、不良、違法信息在網上肆意傳播,不僅污染了網絡生態,也損害了公共利益,不可等閑視之。多年來,公眾對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呼聲日高。
《規定》出臺,正當其時。它是行業發展所需,當一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到一定階段,制度供給、管理完善是必然之舉。它是可持續發展之道,規范管理并非“掐脖子”,而是行業行穩致遠的保障。只有讓公共利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行業利益才有所依附,否則就是一個負和博弈。
《規定》出臺,開渠引流。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及社會自治都統一到法治化軌道上來,《規定》為衡量、規范、引導網絡空間的人際行為和人際關系提供了依據和標準,為促進網絡空間的健康、有序發展奠定基礎。無論是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服務平臺,還是信息使用者、傳播者,都要恪守《規定》精神,一起做網絡良好公民,共同維護網絡良好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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