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銀行保險機構風險總體可控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3日訊 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肖遠企今日表示,總體上看,銀行保險機構的風險總體可控,各項運行和監管指標都處于合理區間。
13日下午,國新辦就銀行保險業運行、服務實體經濟和防范化解風險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肖遠企介紹,總體上看,銀行保險機構的風險總體可控,各項運行和監管指標都處于合理區間。
針對個別銀行保險中小機構風險還比較高,且有的風險因為多種原因正在暴露的問題,肖遠企表示,銀保監會對這些機構進行排查,進行名單制管理,并且想辦法進行化解。比如不良資產處置,去年處置了2萬億,就是化解這些機構的信用風險,過去不管是存量還是增量的不良,通過處置也在化解。另外也要求對新增的貸款要嚴格進行篩查管理、風險控制。還有其他很多常規的監管手段都在使用,使風險得到緩釋。
肖遠企指出,對于高風險的中小金融機構除了常規手段外也要采取主動出擊的一些措施。比如去年會同人民銀行依法接管包商銀行,對恒豐銀行、錦州銀行進行風險處置和改革重組,這些都是重大措施,除了這些機構外還有其他機構都采取了處置不良資產、引進新的戰略投資者、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兼并重組等方式在處置。對于中小機構的風險,今年同樣會采取綜合手段,但是根據每家機構的不同情況,因機構而采取分類措施進行化解。
針對違規搭建的不法金融集團,肖遠企表示,2017年初以來銀保監會開展治亂象、防風險措施以來,已經整治了一批不法金融集團,這項工作還在持續推進。這些機構通過違法違規手段,采取循環注資、假出資、違規代持、隱形股東等方式入股金融機構,而且入股金融機構以后,也有違法違規的股東行為,比如不符合規定的關聯交易,嚴重干預機構的日常經營,和機構內部人內外勾結進行不法利益輸送,這都要從公司治理角度進行整治和打擊。
除此之外,肖遠企強調,還要注重制度建設,今后在股東資格的審查和優化股權管理方面也在研究措施,切實把有專業能力、有長期誠信記錄的國內外專業機構引進來作為這些機構主要的股東。在公司治理建設方面也要做一些中長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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