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寓單方面和房東解約,導致我強行搬離房子,現在居然還不退我押金
“viewer-on”投訴“江寓”,要求退款,道歉,目前投訴處理中。
消費者“viewer-on”在7月10日向黑貓投訴平臺反映:“我下列所述皆為真實,請大家看看江寓的丑陋嘴臉 江寓和房東解約,通知我快點搬走,我住的好好的,突然就讓我搬走,突然非常討厭搬家但是江寓態度非常強硬,只能搬走。 這已經給我造成很大的不便了,但是考慮疫情的影響,我理解江寓,我并沒有要求江寓賠償我違約金。我默默地搬走了 可是現在已經快一個月過去了,我當時租賃交的押金卻一直沒有退給我,當初說10天退,后來又說30天,現在搞了一個預約,直接預約到10月份了,耍猴?我一步步忍讓和退步就是你們肆無忌憚的資本? 我和別人主動退租的不一樣,我是非自愿退租的,你們已經給我造成不便了,不要再欺負人了,我現在要求馬上退還我押金并且道歉。不然我準備起訴你們,賠償當時你們讓我強制搬出去的違約金,為什么如果用戶提前解約需要賠償違約金,你們隨便解約還押金都不退?霸王條款也不是這么玩的,請終止你們違法的行為!!! ”
消費者“又忘了微博賬號的阿鄔”在7月10日向黑貓投訴平臺反映:“ 又忘了微博賬號的阿鄔 發起投訴 匿名 2020-05-09 22:33:00 武漢江寓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與本人于2019.3.30日簽訂為期一年的租賃合同至2020.3.29日到期,期間本人應繳租金及其他費用無任何逾期,且申請退租后物業交割正常。 1.本人2020.3.29日正退并申請退款,然解約合同一直審核中,至今一逾一個月,期間多次詢問江寓工作人員,但都含糊其辭,不斷逃避回答,應退押金860元遲遲無法解決。 2.受疫情影響,本人2020.1.21至2020.4.5不在武漢,且住房電子門鎖無開啟記錄。根據江寓公告,可退還兩月租金的50%計算為860元,但江寓工作人員以未查詢到銀行賬號為由表示無法退款。 3.本人5月投訴后,江寓僅發起流程,但仍無法退款,至今已經3月有余。 故在此投訴武漢江寓生活服務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及公告退款,并申請于5日內按照本人預留解約協議中的銀行卡信息進行退款1720元于本人賬戶。”
投訴詳情:江寓應退押金未退
江寓 隸屬 :武漢江寓生活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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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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