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心理年齡發展的階段及其特點
兒童心理年齡發展的劃分
(1)以生理發展為劃分標準。最典型的是柏曼(L. Berman)關于以內分泌腺作為分期標準的意見,如胸腺時期,(幼年時期)、松果腺時期(童年時期)、性腺時期(青年時期)。
(2)以心理性欲為劃分標準。
洛伊德的兒童心理發展階段,具體劃分如下:口唇期(0~1歲);肛門期(1~3歲);早期生殖器期(3~6歲);潛伏期(6~11歲);青春期(11或13歲開始)。
(3)以種系演化為劃分標準。
施太倫的分期可以作為代表。他把兒童發展分為:幼兒期(6歲以前)是從哺乳類動物到原始人類的階段;意識的學習期(從小學到13歲)是人類古老的文化階段;青年成熟期(14~18歲)是近代文化階段。
(4)以智力或思維水平為劃分標準。
皮亞杰的分期可以作為代表。他把兒童心理發展分為:感知運動階段(0~2歲),前運算階段(2~7歲) [運算(operation)即內部化的智力操作或動作];具體運算階段(7~12歲);形式運算階段(12~15歲)。
(5)以自我的矛盾為劃分標準。
埃里克森的分期可以作為代表。他把兒童心理發展分為:第一階段,信任感對懷疑感(0~2歲);第二階段,自主性對羞怯或疑慮(0~4歲);第三階段,主動性對內疚(4~7歲);第四階段,勤奮感對自卑感(7~16歲)。
(6)以活動特點為劃分標準。
艾利康寧和達維多夫的分期可以作為代表。他們把兒童心理發展分為:直接的情緒性交往活動(0~1歲);擺弄實物活動(1~3歲);游戲活動(3~7歲);基本的學習活動(7~11歲);社會有益活動(11~15歲);專業的學習活動(15~17歲)。
(7)以生理年齡的自然階段為劃分標準。
兒童從出生到成熟大約經歷了六個重大時期:乳兒期(出生到1歲)、嬰兒期(1到3歲)、學前期(3到6歲)、學齡初期(6到9歲)、少年期(9到12歲)、青年初期(12到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