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信用管理 需強化“失信名單效應”
資本市場信用管理 需強化“失信名單效應”
股市建言
“失信者責任自負”不再是簡單的道德評價,而是市場、行政、法律三位一體的具體化制約舉措,以推動資本市場回歸“信用立市”的價值軌道。
中國證監會近日對證券期貨市場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進行了專項公示。據悉,首批公示的嚴重失信主體共629個市場主體,其中人員563名,機構66家。在此基礎上,以后公示主體信息將按月不斷更新。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的專項公示期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算。
被納入失信主體公示名單的機構和個人,其行為幾乎觸及了各類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如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發行、虛假披露信息、被市場禁入、拒不配合證監會及派出機構監督檢查、調查、到期拒不執行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決定等。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公示,讓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清晰、完整掌握失信主體及個人名單,未來在業務往來、投資決策時也可作為信息參考,避免踏入“雷區”。這是對投資者及社會各界知情權的有效保障。
資本市場本質上是信用市場,上市公司的招股書、財報、重大事件臨時報告等信息披露,券商等中介機構推薦以及各類投資參考信息,都是圍繞企業信用來展開。一旦企業及相關人員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則導致企業的市場信用度急劇下滑,也連帶損害了資本市場的整體信用。
企業及個人嚴重失信行為屢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在于違法成本偏低。今年1月某專業研究機構發布的《中國資本市場信息質量暨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指數白皮書》提到了資本市場違法失信行為的原因:有55%的受訪企業認為違法成本與違法所獲得的經濟利益相比過低是這類行為產生的重要原因。此外,法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企業對于短期利益的追求、管理層缺乏誠信意識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等都為違法失信行為提供了動機與機會。
市場上確實存在這類悖論現象,明明某些上市公司因為財報造假等重大失信行為淪為ST股甚至*ST股,但依然有不少投資者在押注炒作股價,其中是否有著因誠信意識不夠充分、對失信所帶來的深層次危害重視不夠、寄希望于反向操作而獲取“失信收益”的非理性心理呢?
從中可以看出,資本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還需通過更為綜合的治理手段加以強化。除了罰款,行業禁入等傳統行政處罰,失信主體公示則是對其破壞資本信用行為的記錄在案,也即對上榜企業而言,未來在直接融資、間接融資及日常運營等方面,具體責任人在職業、生活、消費等方面都會受到更多影響,這其實就是通過對失信主體的責任追溯及延伸,加大其失信成本,將資本市場失信行為與其他領域失信行為一起納入社會守信模式建設的黑名單中,給予其他人以警示,維護資本信用制度管理威信,也是市場誠信教育的重要基礎。
對資本市場失信人的制裁范圍擴展至股市之外,這兩年監管部門多有探索。去年4月,發改委、財政部、證監會等多部門聯合鐵路、民航部門發布文件,在一定時期內,適當懲戒失信人。證監會將定期匯總懲戒名單,提供給鐵路、民航部門。對存在因證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逾期未繳納,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兩類嚴重失信行為的責任人,將禁乘火車高級別席位和飛機。我相信,未來此類對資本市場失信行為的制裁新舉措還會持續探索出臺,從而真正形成讓資本市場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監管合力。
資本市場信用管理需進一步強化“失信名單效應”,讓參與各方意識到,“失信者責任自負”不再是簡單的道德評價,而是市場、行政、法律三位一體的具體化制約舉措,以推動資本市場回歸“信用立市”的價值軌道。
□畢舸(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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