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戀”遭拒 為報復轉走近4萬元續:跑了五趟看守所追贓用了一星期
四川新聞網自貢8月3日訊 (羅麗 記者 徐昭磊)破案三小時,追贓卻用了一星期。近日,在辦案民警的多方奔走協調下,自貢自流井區發生的一起盜竊案終于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不久前,因家中寬帶信號不好報修,家住自流井區同興路、離異獨居的王女士,認識了上門維修的某網絡公司員工、同樣離異的李某。兩人認識不到一周,前后見面不過三次,期間李某表達了愛慕之意,對方以“年齡相差太大”為由婉拒。不料李某因表白被拒后心中不忿,乘王女士不備用手機分兩次轉走王女士39950元(本網曾作報道http://scnews.newssc.org/m/system/20190720/000981551.html)。
據李某交代這筆錢全部在網上換成游戲幣“賭輸了”,通常情況下案件偵辦到此應告一段落——犯罪嫌疑人落網、贓款下落已經查明,剩下的是按相關規定“在七個工作日內”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至于受害人損失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據辦案民警介紹,自流井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在創建“楓橋式派出所”工作方案中,除老百姓關心的入室盜竊、電信詐騙等民生案件要求快偵快破之外,對已破案件涉案財物的追贓挽損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以群眾滿意度為衡量日常工作重要標準。
“案件破沒破?按說也破了,但損失沒追回來,對受害人來說意義不大。”尤其是當辦案民警劉警官得知,這筆錢是王女士的前夫留給孩子上大學費用時,結合正在開展的“迎慶三號”專項行動,劉警官更堅定了“一追到底”決心。
同時劉警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老實本分、無前科,和前妻離異后獨自撫養兩名年齡分別為七歲和四歲小孩;按相關法律規定盜竊金額巨大(15000元以上)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李某如能及時退贓并獲得受害人諒解,就有可能判處緩刑;此外還了解到李某月收入在五千元左右,有償還能力。
由于手頭上還有其它案件正在辦理,接下來將近一周時間,盡管連星期六星期天都用上了,劉警官仍忙得不可開交,先后跑了五趟看守所、和李某家屬通了三次電話并見了兩次面,期間還多次和受害人王女士進行溝通,終于促成雙方坐下來面談。
“王女士最大的顧慮是擔心(李某出來后)會遭到報復。”劉警官表示他向往女士轉達了李某在看守所作出的“再無來往”的保證,雙方見面前還特意叮囑李某家屬“說點軟話。”見面會上王女士收到了李某家屬代交的39950元贓款,同時她也自愿出具了諒解書。
“劉警官為我的事跑了不曉得多少趟,沒想到這么快就能把錢追回來了……”事后王女士專程送來了一面錦旗上書:辦案神速,熱心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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