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6歲女教師墜亡不予立案 父親申請復議 警方決定“維持”
11月1日,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對26歲女教師何某墜樓死亡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其父何某某不服,在7日內向巴州區公安分局申請復議。12月3日,何某某拿到警方對女兒何某墜亡不予立案的復議結果,警方決定“維持”。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刑事復議決定書》表示,何某某對巴州區公安局巴州公(刑)不立字【2019】22號不予立案通知書不服并申請復議,經審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維持。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七日以內,向巴中市公安局申請復核。
隨后,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何某某,他介紹,已決定再次向巴中市公安局申請復核。
2019年8月28日凌晨,26歲的巴中女教師何某和丈夫陳某某在各自請客后在酒吧匯合,后來兩人牽著狗一起回巴中城區置信逸都小區,途中,兩人發生口角,進入小區電梯內還動了手,后來兩人先后走出電梯。不久,何某墜樓。120救護車和警察不久后趕到現場,隨后宣布何某死亡,警方介入調查。
何某墜樓死亡后,其父何某某通過小區監控視頻時間對比發現,女兒何某在墜樓前和丈夫陳某某在居住樓層樓道有10多分鐘時間停留,因樓道沒有監控,其一直對女兒死因保持疑問。
11月1日,警方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對何某墜樓死亡不予立案。不予立案通知書稱,該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并表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申請復議。
11月4日,巴州區警方再次發布何某墜樓死亡不予立案的情況通報。通報介紹:何某和丈夫回家途中離開電梯后繼續爭吵,何某翻越14樓樓道窗戶跳樓身亡。通過現場勘察、調取視頻資料、走訪調查、尸體檢驗等工作,警方認定何某墜樓身亡系自殺,排除刑事案件。
何某父親對巴州區警方不予立案不服,隨后向巴州區警方申請復議。一個月后,復議結果出爐,警方決定“維持”。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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