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起佛山電動自行車要上牌(附網點)
12月31日,佛山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發布《佛山市公安局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通告》(下稱《通告》),明確佛山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將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啟動。
根據《通告》,交警部門將根據電動自行車的不同標準核發正式號牌(銀色)、過渡期號牌(藍色)、過渡期號牌(黃色)和行駛證。
不符合新國標車輛,設置1~2年過渡期
根據《通告》,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并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正式號牌(銀色)和行駛證。
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以下簡稱“舊國標”)或符合新國標,但未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過渡期號牌(藍色)和行駛證。
在用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過渡期號牌(黃色)和行駛證。
佛山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應領取藍色或黃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辦理注冊登記。2020年8月1日起,將停發藍色、黃色號牌,不再為這兩類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登記。
不同顏色的號牌,在通行規定上也不同
銀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佛山行駛(管制路段除外);藍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佛山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1月31日止,過渡期為兩年;黃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1年1月31日止,過渡期為一年。
此外,2020年8月1日起,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佛山市通行。藍色、黃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在通行日期截止后,號牌作廢,禁止在佛山市道路通行。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陸永表示,具體管制路段將由各區公安、交通部門聯合對區屬道路進行調查后,再另行發布。
一證一車,注冊登記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套
根據《通告》,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啟動后,佛山市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新市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居住證可注冊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套。
個人上牌還需要提供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書原件、購車發票原件。如需代辦,需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填寫委托書。
港澳人士則提供港澳的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市民可在交警車管所或警郵合作網點登記上牌,工作人員將查驗車輛(包括車輛整車編碼、腳踏騎行功能、銘牌,核對合格證參數等)。查驗合格后,錄入信息。隨后,申請人進行繳費、選取號牌(銀色號牌隨機5選一,藍色、黃色號牌按序核發)。
同時,為簡化注冊登記手續,佛山市新售賣的電動自行車將推行“帶牌銷售”便民服務措施,市民通過已經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鋪,就能購買已經辦理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
此外,《通告》還提到鼓勵電動自行車主購買電動自行車相關保險產品,倡導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并做好安全防護。
企業等法人因經營需要購買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另行規定。
附:
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網點明細表
■相關鏈接
新國標主要技術參數:
1.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2.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
3.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
4.電壓不超過48伏;
5.電動機連續輸出功率不超過400瓦.
舊國標主要技術參數:
1.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
2.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公里;
3.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
4.蓄電池的標稱電壓應不大于48伏;
5.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瓦。
【南方日報記者】夏小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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