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實施六項高速公路收費優惠政策
經省政府批準,近日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福建省優化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六項免征、差異化收費等優惠政策。
據悉,助力脫貧攻堅深化福建省不同地區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對在G3-G25京臺閩浙界至長深閩粵界路段、G1514- G3-G25寧上閩贛界至長深閩粵界路段、S0311浦建閩浙界至浦建閩贛界路段和G1514寧上閩贛界至寧德灣塢路段、G1514-G15W3寧上閩贛界至沈海閩浙界路段和G1514-G15W3- G4012寧上閩贛界至溧寧閩浙界路段等六條線路上行駛的使用ETC的貨車分時段優惠。
為進一步支持自貿區和城市聯盟建設,完善連接平潭自貿區、廈漳泉城市聯盟的高速公路跨海橋梁差異化收費試點。福建省將繼續對漁平高速公路延伸線(平潭跨海大橋)車輛通行費按批復收費標準的50%收取;對廈漳跨海大橋車輛通行費按普通高速公路標準收取,安裝ETC的9座以下小型客車年通行60趟次以上免收廈漳大橋主橋(海門島至青礁互通段)的車輛通行費;對行駛泉州灣跨海大橋的安裝閩通卡的泉州籍9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采用當地政府購買服務、部分通行費統一支付的方式實施優惠。
另外,促進大港口建設對預約通行福建省沿海港口附近收費站,使用ETC的承運經福建省沿海港口裝(卸)船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予以5折優惠,鼓勵車輛使用ETC電子支付方式繳費。(邱悅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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