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行政機構通過專法草案促“銀發族”就業
中新社臺北7月25日電 為促進與保障“銀發族”就業,臺灣當局行政機構25日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規定雇主可用定期契約雇用65歲以上高齡勞工,若有職場年齡歧視,最高可罰150萬元新臺幣。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臺媒報道,臺灣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變化,55歲以上人士的勞動參與率明顯偏低。
臺當局勞動事務主管部門表示,臺灣在職的65歲以上勞工數量僅為28萬人,希望透過訂定專法,促進高齡與中高齡者的就業,逐年提升勞動參與率。
根據草案定義,“中高齡者”為45歲至65歲者,“高齡者”為超過65歲者。草案規定雇主可用定期契約雇用65歲以上勞工,不受“勞基法”限制;雇主應依所雇用的中高齡者與高齡者需要,協助提升專業技能,調整職務或改善工作設施,提供友善就業環境。
草案也明確規定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由給予差別待遇,包括招募、分發、考績、升遷、薪資給付、退休、資遣等。若因年齡而有差別待遇,可處30萬元到150萬元新臺幣罰款,且應公布負責人姓名,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應按次處罰。
該法案后續將送臺當局立法機構審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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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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