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這4個表現時不要慣,李玫瑾:該打就得打,長大再改就遲了
孩子有這4個表現時不要慣,李玫瑾:該打就得打,長大再改就遲了為人爸爸媽媽者,都需要面對和孩子溝通中的不少難題。幼年期子女心智不成熟,怎樣協助他們樹立規則知道,同時維護孩子的童心?李玫瑾教授在節目中提出了這樣一個觀念:孩子在六歲之內有兩個臺階, 榜首個臺階叫情感撫育,第二個臺階叫性情培育。情感撫育是0到3歲,性情培育是3到6歲。這兩個臺階都是人終身墊底的。也便是說,爸爸媽媽教育孩子最好的時間段是在6歲之前。李玫瑾教授舉過這樣兩個對比的比如,也很貼切:
“男孩三四歲跟你鬧,這孩子鬧吧,他能怎樣跟你鬧?大不了在地下打滾。可是等他十四歲了,這個孩子還會跟你鬧,他會怎樣跟你鬧?榜首,他離家出走;第二,他跳樓自殺,還有服毒自殺。”我知道一位朋友,她叫菲菲,菲菲的孩子脾氣非常差,一有不順著他心意的工作就開端大吵大鬧。菲菲和家人總覺得孩子還小,長大以后天然就改正了,也沒有狠心管束孩子的行為,一家人對這個孩子也是非常的溺愛。
等到孩子長大以后,不只沒有和家人想的相同,反而孩子小時候的小錯誤成了惡性循環不斷擴大,在校園中頂嘴教師,不遵守紀律。家人這時終于知道到了工作的嚴重性,可是孩子正處于青春期的背叛,所以誰的話都不聽,一次還動手打了菲菲……俗語說:三歲看老,七歲看小。
3-6歲是孩子性情構成的關鍵期,對事物的知道和理解能力增強,求知欲也特別強,有了自我知道。作為合格的爸爸媽媽,這時要學習科學育兒的常識,引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假如家長采納了錯誤的教育方法,就會影響孩子的性情養成。李玫瑾教授曾說,孩子有這4個表現時別慣著,該打就要打,長大再改就難了。
那么是哪4個表現呢?發脾氣、摔東西在孩子2歲過后,就會進入他們人生中榜首個“背叛期”了,他們會常常發脾氣、摔東西。孩子摔東西,是對不滿的一種表達,這樣的表達方法是由于孩子言語的表達能力欠缺,習慣于用動作來表達自己的主意。這時,家長試著先讓孩子的情緒穩定下來,再讓孩子理解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樣孩子也更簡單接受。
得不到意圖就要挾在背叛期的孩子氣憤時摔東西的性情沒有得到改正,發展到3歲后,會向爸爸媽媽提出各種要求,爸爸媽媽拒絕了,通常會演變成要挾爸爸媽媽。對于孩子的一些要求,家長能夠滿足,但不要一味的退讓,那樣孩子就會“得寸進尺”,給孩子養成壞習慣。
其實爸爸媽媽最怕的便是“出門哭鬧娃”,由于孩子摸準了想要什么就必須買,只需不買就開端哭鬧,要挾。像:“假如爸爸媽媽不給我買這個玩具,我就趴在地上不起來,直到爸爸媽媽給我買為止!”假如孩子用哭鬧要挾家長時,家長能夠采納冷處理的方法,孩子越是無理的哭鬧,就越是不滿足他。逐漸孩子知道了要挾是沒用的,也就不再哭鬧要挾了。
不尊重大人有不少孩子都是爺爺奶奶帶大的,而家里的老人和爸爸媽媽的教育天然會有誤差,老人愈加簡單溺愛孩子。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會給孩子。可是長時間下去,孩子就會養成驕恣的性情,略微有點不順心的工作,就會向大人動手,做出不尊重大人的行為。遇到這種情況,家長一定要及時糾正孩子,把他這種性情扼殺在“搖籃”中。
沒有規則比如寶寶愛用勺子敲碗,這便是很不規則的行為。家長這時就能夠告知孩子用勺子敲碗不只很吵,而且很影響其他人,這是不禮貌的行為,寶寶不能夠這么做。咱們常常說“無規則不成方圓”,家長一定要以身作則,教會孩子最基本上的禮儀和規則,要是你的孩子不明白規則,不管是現在仍是長大后進入到社會,都會被排斥的。
- 標簽:徐帆衣服26年
-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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