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童裝強制性國家標準6月1日起實施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今天批準發(fā)布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guī)范》。這是我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對童裝的安全性能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將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yè)提高童裝的安全與質量,嬰幼兒及兒童健康安全。標準將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
鑒于嬰幼兒和兒童群體的特殊性,該標準在原有紡織安全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各項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級。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標準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在機械安全方面,標準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同時,標準對紡織附件也做出了,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另外,該標準還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
依據(jù)年齡不同,標準將童裝分為兩類,適用于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的為嬰幼兒紡織產品,適用于3歲以上,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的為兒童紡織產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標準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A類最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且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標準同時要求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今后,消費者在選購童裝時,可以以使用說明上標明的安全類別作為參考。(廣州日報記者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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