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送出去的禮物是否?百合網法律專家為你解答
男女熱戀中,男方經常會出于對另一半的追求,送給女方一些財物,而當他們最后沒有在一起的時候,雙方往往也會因為這些財物產生爭執。送財物的一方想要要回,收財物的一方認為是送的,就不應該要回。公說公有理婆...
男女熱戀中,男方經常會出于對另一半的追求,送給女方一些財物,而當他們最后沒有在一起的時候,雙方往往也會因為這些財物產生爭執。送財物的一方想要要回,收財物的一方認為是送的,就不應該要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么究竟這些財物是否應該要回呢?
小偉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銷售經理,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認識了大三在校生小晴,兩人閑暇時偶爾聊天,雖未見面小偉有時也噓寒問暖,一來二去小晴也沒有了防備。到大四小晴準備實習,剛走出校門的小晴有些迷茫,時常向小偉請教經驗。恰逢小偉公司招聘銷售人員,把這個消息告訴小晴后,小晴去應聘了,面試當天與小偉見了面,并表示感謝。有了小偉的鋪墊,自然小晴順利到公司實習。此后在工作中小偉也很是照顧小晴。時間一長兩人逐漸發展為戀愛關系。每逢節日小偉都不忘浪漫一把,給小晴送出驚喜。2014年6月小晴順利畢業,小偉想是時候和小晴談論結婚的事情了。在小晴生日當天小偉拿出一枚鉆戒向小晴求婚,并擺在小晴面前一份購房合同,希望未來的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小晴表示接受。
由于這兩年的房子銷售火熱,小晴和小偉的工作蒸蒸日上,小晴也坐到了銷售經理的。忙于工作兩人的婚禮也就一再推遲,小偉越是催促小晴越是以工作忙為由避而不談。直到小偉無意間聽到同事閑談,才知道小晴和客戶王總的關系很近,小偉找到小晴核實,小晴認為小偉不信任自己,于是兩人產生矛盾,經常吵架,小晴干脆說不結婚了。小偉說不結婚可以,但是之前送給小晴的禮物和房子都要求小晴返還。小晴則認為禮物和房子都是小偉自愿送給自己的,而且是小偉小心眼導致的分手,所以不同意返還。那么兩個人到底誰說的有道理呢?
據百合網法律專家表示:首先婚姻法只的婚姻關系,小晴和小偉是戀愛關系,這種人身關系是不受法律的,但是戀愛中所產生的財產關系法律是可以調整的。目前戀愛關系中基本都會產生三種贈與即彩禮、首飾、普通禮物,有些希望盡快達到結婚目的的會贈與房產、車輛等貴重財產。最高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本案中小偉贈與的鉆戒及其他小禮物是戀愛常的禮尚往來,應算作小晴的個人財產,不能要求返還;但是贈送的房產是為了促成婚姻的成立,現在贈與的條件無法滿足,所以小偉可主張返還。
國慶假期已過,是該對這個美好的假日做一個總結了。相較于出去旅游看人山人海,喜歡手游的玩家們卻有新的休閑方式,在家痛快的來上幾盤《王者榮耀》,好不愜意。作為全球首款5V5英雄對戰手游,熱血競技盡享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