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集團債務融資多次違規 四人遭交易商協會警告
北京9月24日訊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網站近日公布的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2019年第8次、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顯示,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集團”)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和存續期間存在多項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經2019年第8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交易商協會給予發行人及相關責任人員自律處分,部分處分決定已于8月6日在協會網站公告。
前期,康得集團部分責任人員對其個人的處分意見提出復審申請,經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交易商協會給予上述責任人員如下處分決定:
(一)給予時任分管財務工作副總裁王建麗嚴重警告處分,認定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不適當人選2年;
(二)給予時任財務中心副總經理、高級總經理許強警告處分;
(三)給予時任財務管理部經理、總監張麗敏警告處分;
(四)給予核算組副經理譚武會警告處分。
另外,對康得集團部分信息披露責任人員,交易商協會暫不予自律處分,待相關事項查明后再行處理。
以下為原文:
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信息
(2019年第8次、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
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集團”)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和存續期間存在多項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經2019年第8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給予發行人及相關責任人員自律處分,部分處分決定已于8月6日在協會網站公告。
前期,康得集團部分責任人員對其個人的處分意見提出復審申請,經2019年第10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給予上述責任人員如下處分決定:
(一)給予時任分管財務工作副總裁王建麗嚴重警告處分,認定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不適當人選2年;
(二)給予時任財務中心副總經理、高級總經理許強警告處分;
(三)給予時任財務管理部經理、總監張麗敏警告處分;
(四)給予核算組副經理譚武會警告處分。
另外,就康得集團部分信息披露責任人員暫不予自律處分,待相關事項查明后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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