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盲杖”缺位,僅三成APP可供視障者使用
如今,手機、電腦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用鼠標或手指在屏幕上輕輕一點,就可跨越時空、共享信息。
但對于我國1700萬視障人士來說,他們卻無法像普通人那樣盡享信息革命帶來的便利。
前不久,我國首個面向視力障礙群體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中國盲文數字平臺在甘肅蘭州啟動,并投入應用。
但這樣的努力,還遠遠不夠。
新平臺可實現(xiàn)“明轉盲”翻譯
“我國盲文出版物資源匱乏、品種少、內容有些滯后。”中國盲文數字平臺主要研發(fā)者、蘭州大學信息無障礙研究中心主任蘇偉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盲文非出版文檔資源更是十分稀缺,在網上能找到的盲文數字資源極少。
相對于視障人士閱讀的盲文,“明眼人”閱讀的則是明文。以前,這兩種文字之間隔著一道“墻”,只有專業(yè)人士才能“穿墻而過”。
如今,在機器翻譯、人工智能等技術的“幫助”下,剛啟用的盲文數字平臺可為用戶提供“明轉盲”翻譯服務,讓視障人士享受到更多閱讀資源。此外,借助深度學習技術,平臺還可實現(xiàn)盲文的自動朗讀,讓視障者“聽”到盲文。
中國盲文數字平臺不僅是一臺智能翻譯機器,它更是一個“庫”,一個開放式資源管理平臺。用戶可上傳、共享各種文檔、音視頻資源,視障者可通過點擊顯器和刻印機在線閱讀、收聽、下載盲文或明文書籍文檔。“就像百度文庫、中國知網一樣,盲文數字平臺正在為視障者搭建一個開放、共享的海量文庫。”蘇偉說。
“該平臺還有協(xié)同翻譯功能,視障者可多人同時對翻譯結果進行修改。”蘇偉說,盲文是拼音文字,詞與詞之間有空格,而漢語明文詞與詞之間沒有空格,這就存在分詞問題,這也是機器翻譯容易出錯的地方,多用戶共同參與是有效的校正方法。
“目前,平臺已有2萬到3萬用戶,且用戶數正以每周幾千人的速度在增加。”蘇偉說。
信息無障礙技術推廣形勢嚴峻
業(yè)內一般把類似數字平臺這類技術,統(tǒng)稱為信息無障礙技術。“信息無障礙技術通常指幫助視障者正常使用軟、硬件等信息設備的技術。”蘇偉說。
目前,這類技術的推廣應用情況如何?蘇偉指出,現(xiàn)階段信息無障礙技術推廣形勢十分嚴峻,盲人能完全無障礙使用的APP、網站僅占總數的30%。
讀屏軟件也是信息無障礙技術中的一種。全盲者可借助APP或網站中內置的讀屏軟件,“閱讀”手機屏上的文字。有了它,視障人士也能用智能手機進行網購、約車、社交,這將極大地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和社會參與度。
對于手機軟件無障礙功能的配備,國家已出臺了建議標準。2012年,國務院發(fā)布了我國第一部關于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的專項行政法規(guī)《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條例》,其中提出,“國家鼓勵、支持采用無障礙通用設計的技術和產品,推進殘疾人專用的無障礙技術和產品的開發(fā)、應用和推廣”。
記者了解到,目前如QQ、微信、淘寶等APP,已基本配備了信息無障礙“閱讀”功能。但一些APP內置的讀屏軟件只能“讀”出文字,不能識別出圖片。例如,在發(fā)送信息時,“發(fā)送”按鈕可能是圖片,這時就需要在軟件開發(fā)過程中,給“發(fā)送”圖片備注上“發(fā)送”的文字描述。然而,很多APP并不會添加這些“文字包”,于是讀屏軟件在APP里便無能為力。
開發(fā)人員缺少無障礙理念
“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出臺強制標準,推動信息無障礙建設技術的發(fā)展與落地。”蘇偉指出,美國、日本、歐洲部分國家已出臺了相關的強制標準,值得學習。例如,美國于1998年修訂《康復法》,規(guī)定由聯(lián)邦及機構制作的所有電子信息系統(tǒng)殘障人士必須也能訪問。
“信息障礙技術建設的最主要問題是意識問題。部分開發(fā)人員缺少無障礙理念,是造成信息系統(tǒng)存在使用障礙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要把信息無障礙的觀念傳播給信息系統(tǒng)的開發(fā)人員,最好在開發(fā)人員還在上學時就向其普及。”在蘇偉看來,目前我國從事IT行業(yè)的技術人員少有無障礙理念,其開發(fā)的產品也就難有這方面考慮。“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無障礙教育內容的缺失。”
政府、企業(yè)、高校等多方都在積極探索,但更加全面、廣泛的信息無障礙建設仍在路上。正如小米集團董事長兼CEO雷軍所言,信息無障礙不僅是技術研發(fā)問題,更是一個需要政府、企業(yè)、配套產業(yè)鏈、社會組織等多方面統(tǒng)籌協(xié)調、緊密協(xié)作的系統(tǒng)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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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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