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也要全款交物業費? 石家莊物價部門:繳納20%
市物價部門:繳納20%物業費 事先事后需告知物業空置時間
近一段時間,有小區業主來電說:“我家新房長期空置,按規定只需繳納20%的物業費,可物業要求交全款。既然《石家莊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規定,緣何不按規定執行?”
市民張先生在新華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簡單裝修后就一直空置。“交房時預交了一年的物業費,后來我不住也沒再續交物業費。”前不久,他接到小區物業電話,被催交拖欠的物業費。“物業說要全額繳納,可我記得有規定空置房繳納20%的物業費,再說我家房子長期空置,也不產生電梯、衛生、保安等相關費用,全額交費不合適。”張先生還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家新房150平方米,若全額繳納物業費就要2500多元,比規定足足多繳納2000元,他感覺挺“冤”的。
12月27日,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解釋說,雖然業主家房子空置,可物業提供的服務并不少,因此空置房也要全額繳納物業費。
記者獲悉,早在2010年3月,石家莊市重新修改的《條例》第37條規定:“連續3個月以上無人居住、使用、裝修空置的物業,空置期間按20%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合同雙方另有約定除外。業主空置物業的起止時間,應當事先和事后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辦理相關手續。”
記者調查發現,省會不少小區物業執行起該《條例》中空置房收取20%物業費的規定“大打折扣”。從《條例》出臺至今,本報就不斷接到小區業主的投訴電話,涉及中山華府、茗秀園小區、尚東綠洲、中基禮域等多個小區,即便是一些尚未裝修的毛坯房,也被收取全額物業費,令業主感到難以接受。
記者也采訪了一些物業公司負責人,他們的解釋是:“20%不夠維持空置房管理成本,因為不管業主住不住,物業公司的日常服務不會隨之減少。業主已無形中享受到由這套房產帶來的物業服務。還有的物業負責人則表示,《條例》中對空置房標準沒有明確界定,“如果裝修好的房子,只是偶爾回來看一下,這算不算空置?”
石家莊市物業協會會長劉明表示,《物權法》明文規定業主對于小區共有部分,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即業主可以放棄居住使用的權利,但不得以此為理由放棄對共有部分承擔的法定義務。他說,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部分,如電梯、綠化、水泵等,進行維護和管理,不管小區入住率為多少,都要保質保量提供服務,換句話說,不論業主房屋是否空置,業主的財產仍在小區,物業若已經按服務合同對業主“財產”提供服務,業主就應當繳納物業費。
記者從市物價部門獲悉,目前有關空置房物業費收費依據,只有《條例》中第37條規定的空置房繳納20%的物業費,暫無其他標準。不過,該條款實現有兩個前提條件,空置時間要事先和事后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部門人員表示,如果業主符合這兩個條件,與物業產生繳費糾紛的,可撥打12358投訴舉報。若雙方就空置房界定標準產生爭議的,則需要由住建部門或房管部門進行界定。
各地空置房物業費都咋收
陜西:經業主驗收,因未裝修不具備入住條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裝修)因故長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從驗收或業主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即日起,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繳納。另外,無錫、揚州、南京、杭州、蘇州的空置房物業費也以70%收取。
四川:《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空置房必須全額繳納物業費。
湖北武漢:房屋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70%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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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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