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虹擬逾5億轉讓子公司股權 預增2.05億收益
11月28日,四川長虹發布公告稱,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四川長虹電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虹控股”)轉讓持有的四川長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虹能源”)全部股權,本次股權轉讓價格為56866.46萬元,本次股權轉讓預計公司合并口徑將增加約2.05億元收益(未考慮相關稅費)。
四川長虹表示: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為進一步明晰公司的主營業務,清晰產業架構和資本結構,優化資源配置,聚焦資源發展核心產業,公司決定轉讓長虹能源股權,剝離與公司主營業務關聯度不大的堿錳電池業務及部分鋰電池業務。
由于長虹控股持有四川長虹23.22%的股份,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此次交易行為構成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
據悉,長虹能源成立于2006年11月,主要從事堿錳電池及鋰電池的研發、生產及銷售。長虹能源于2015年10月實施股份制改制,于2016年3月在新三板掛牌。
2019年1月至9月,長虹能源實現營業總收入100096.07萬元、利潤總額11075.53萬元、歸母凈利潤7305.48萬元。
截至2019年9月底,長虹能源的總資產為153178.03萬元,歸母凈資產為51452.58萬元。
四川長虹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將不再合并長虹能源報表。上市公司后續將增加與長虹能源在原材料、動力采購及產品銷售、廠房租賃等方面的關聯交易(預計2019年長虹能源與上市公司此類交易額約0.80億元),同時,將減少長虹能源與四川長虹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簡稱“財務公司”)在存、貸款及票據結算等方面的關聯交易(預計2019年長虹能源與財務公司此類交易額為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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