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全面推廣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近日,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醫療保障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運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通知提出,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式樣,包括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醫療住院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機打)式樣和醫療住院收費票據(機打)式樣。同時,啟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明細(電子)式樣,配合電子票據使用。考慮到系統升級改造、票據管理實際情況,原則上設置一年過渡期,在2020年底前各地區原有票據式樣和全國統一的票據式樣并行。
通知要求,各地區財政部門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保障工作,實現本地區系統與財政部系統對接,做到全國醫療收費電子票據一站式查詢、真偽查驗和報銷入賬。各地區衛生健康部門要督促本地醫療衛生機構落實信息系統改造、業務流程調整工作,按規定使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
通知還明確,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收費票據時,應規范填列醫療收費項目、其他信息等內容。其中,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填列患者有效證件號碼,并隱去涉及患者隱私的部分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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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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